近日,中央第二輪巡視河北、上海、江蘇反饋情況公佈,巡視發現,江蘇省“能人腐敗”問題突出。(10月31日《北京晨報》)
  事實上,“能人腐敗”問題並非江蘇省特例,近年來,在全國各地因腐敗而受查處的官員中,不乏一些在上下級和老百姓眼裡有擔當、有魄力、有能力的能人官員。相比那些“庸人腐敗”、“懶人腐敗”,“能人腐敗”尤其讓人痛心與惋惜,而其危害也更大,正如有論者指出的,如果官員的超常能力與權錢交易的腐敗結合起來,就極易形成“塌方式腐敗”。
  “能人腐敗”問題乃是一個古老的問題。在傳統專制社會中,“能人腐敗”就是統治者需要重點思考與解決的重要問題,由此也形成了針對該問題,防止“能人腐敗”的統治經驗與治理手段。總的來說,在傳統專制社會中,針對“能人腐敗”,主要有兩種思路,一是強調“德”的重要性,在用人中以德為先、德主才輔,以此防止有能力無德行者上位;二是利用腐敗來收買、鉗制能人官員,給他們腐敗的空間,誘使他們發揮其才能以更好地為最高統治者服務。這二種方式在傳統社會中交織雜用,形成了傳統政治中的“用人學”。
  從歷史來看,在實際效果上,強調以德為先、德主才輔的人才選拔制度並未能有效地遏制腐敗,相反,卻導致了庸人上位、懶人執政,其後果是政治事務擱置、政治發展停滯、政治秩序奔潰,進一步導致政治生態持續惡化、政治問題尾大不掉,最終導致王朝的奔潰。在今天“依法治國”成為時代主旋律的語境下,治理“能人腐敗”固然也需要強調“德”的重要性,但是更需要以法律與制度,讓能人不能腐、不敢腐。
  治理“能人腐敗”之所以有別於“懶人腐敗”、“庸人腐敗”,乃是因為治理“能人腐敗”需要解決兩個問題,其一當然是遏制腐敗,其二乃是激發能人之“能”。只解決了前一個問題不算真正地解決了“能人腐敗”的問題,唯有在前一個問題的基礎上解決了後一個問題,方是對“能人腐敗”問題的真正治理,也才能建立真正良善、向好的政治秩序。單一的以德為先、德主才輔的用人思路之所以具有嚴重的危害性,造成了惡劣的政治後果,正是因為它只著眼於前一個問題,而忽略了後一個問題。而解決後一個問題,就需要好的法律與制度。
  正如一句經典名言所說的,壞的制度能讓好人幹壞事,而好的制度則能讓壞人不敢幹壞事。在筆者看來,好的制度不但能讓壞人不敢幹壞事,也能讓有才能的壞人發揮其才能做好事。進而,筆者認為,“好”與“壞”乃是動態與辯證的,在一個有秩序、有約束、有懲罰、有監管的環境中,一個人可能是好人,而在一個秩序奔潰、約束乏力、懲罰無力、監管缺位的環境中,同樣的一個人就可能做壞事,成為人們眼中的壞人。官員也是如此。
  所以,治理“能人腐敗”,當以法律與制度為主,以德為輔。以法為主,一方面就要建立穩定的政治秩序,建立約束、懲戒、監管機制,將權力關進“籠子”里,使能人官員既不敢腐、也不能腐。另一方面,則是要建立相對寬鬆、自由的工作環境,建立能做事、敢做事的、想做事的政治生態,建立科學、合理的能力評價機制,使能人官員因其才能而受益,以此釋放官員的才能,激活政治的活力,如此,政治才能進步,制度建設方是可期的。
  否則,若一味地強調“德”,利用事先預設的“德”的標准將才能排除於政治秩序之外,久而久之,就會在官員中形成明哲保身為務,以不犯錯為德,以墨守成規為善的政治氛圍,在這樣的氛圍下,政治秩序的建設與進步逐漸被擱置,最終不免重蹈傳統專制王朝的“治亂死循環”。
  文/岳乾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治理“能人腐敗”當法主德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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